近日,交通运输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共同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重点强化口岸部门间信息共享,建立和完善电子闸口管理、监管场地建设等执法联动和便利运输机制,将有力推动口岸信息化和物流迈上新的台阶,有力帮扶运输和物流企业疏导和化解近期油价等成本上涨的影响。
《通知》要求,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,一是要努力推进运输和物流信息标准体系建设,加强口岸货物、运输工具、集装箱、旅客相关电子报文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。二是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和机制,联合制定部门间电子口岸数据交换标准与工作流程,推进口岸监管信息平台、多式联运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。三是建立完善电子闸口管理模式,对经检验检疫放行的进出口货物、运输工具及集装箱等,通过发送放行指令,尽快实现检验检疫电子闸口管理,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加快货物周转。四是务实开展示范工程建设,联合开展电子闸口、监管场地建设,加快推行进境货物快速查验系统(海港版)的应用。两部门还将认真履行国际公约,在上海、宁波、厦门港开展国际船舶电子联合检验的应用示范。